记者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绩效自评价复核工作,该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80个绩效自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自评价复核,从事前、事中、事后三个环节完善管理措施,保证绩效复核质量。
在复核工作开展前,修订完善绩效自评价复核第三方机构工作指南,明确共性指标评分规则和自评价报告评分要点等;对参与复核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,统一复核考评标准,明确复核注意事项,强调质量和时间要求,为复核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。
在现场复核阶段,市财政局对第三方机构复核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,督促第三方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复核。对第一次参与市级绩效复核工作的2家第三方机构从复核的规范性、准确性方面进行指导,确保现场复核工作顺利推进。
复核工作结束后,市财政局组织绩效专家对复核情况进行再评价,由专家组对第三方机构的复核评分结果进行统一评定,对自评价报告质量和指标质量进行统一评分,最终形成再评价评分结果。再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,同时纳入2023年度市级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。
(苏报融媒记者 大秋)